政府采购信息网(caigou2003.com)获悉,4月24日,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采购文件示范文本(2024版)》的通知,供全省政府采购活动中使用。
2024版政府采购文件示范文本包括公开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以及资格预审文件。
使用说明如下:
为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要求,加快推进我省政府采购数字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数字化标准规范体系》,制定《湖北省政府采购文件示范文本(2024版)》(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特此说明如下:
一、适用范围
《示范文本》适用于湖北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采购方式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使用规则
条款中以空格、下划横线“ ”标记的部分,为编制采购文件时需要填写的内容。交易系统在制作采购文件模板时,要能根据项目数据自动抓取填充相关信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根据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检查修正,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或下划横线“__”中用“ / ”标记。
条款中以“□”形式标记的内容,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需要确定的选项。编制采购文件时,适用于本项目的选项标记为“”,不适用于本项目的选项标记为“□”。
三、提示说明
《示范文本》中“【】”形式标记的内容,属于提示编制采购文件的注意事项,在交易系统中制作采购文件模板时,有关提示内容应予以删除。
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说明
为了便于供应商高效阅览、避免遗漏重点内容,《示范文本》对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或“投标人须知”,下同)设置了表格形式。“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下同)用于进一步明确“供应商须知”正文中的未尽事宜,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编制采购文件时,应根据采购项目实际需要,对于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内容在资料表中选择和补充列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与“供应商须知”正文内容不一致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为避免采购文件编制过程中出现的相同内容在文件中前后不一致等错误,采购文件尽量做到相同内容只出现一次,其他章节涉及有关内容的,以标明条款号引用的方式体现。
五、采购需求
《示范文本》在第三章“采购需求”部分列出了需求大纲供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参考。
采购清单部分格式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制,以保证结构化数据的统一。同一个采购包中的采购清单,应采用统一的款价形式。
六、合同文本
《示范文本》中的合同仅用于参考。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采购项目合同类型和特点,规范拟定和签署项目采购合同。在拟定合同文本时,应优先选择国家或行业制定推荐的有关标准或示范合同文本。
七、响应文件格式使用
为便于供应商制作投标(响应)文件,便于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评审时统一标准,《示范文本》对适宜的内容提供了统一的投标(响应)文件参考格式。
八、对响应文件的签署要求
投标(响应)文件应在供应商客户端中进行编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要求加盖印章的,除有特殊说明之外,一律使用电子签章签署。由于电子签章具备防篡改、防抵赖等特点,同一份文件只需要加盖一枚电子印章就能确认文件的有效性。因此投标(响应)文件格式中大部分落款去除了签字签章的要求,采购文件中也不得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逐页签署。
九、实施及修改
各级预算单位、采购代理机构认真组织好《示范文本》的推广使用。湖北省财政厅根据《政府采购法》修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及时对《示范文本》进行调整、完善。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结合具体项目特点,依法对采购文件进行适当合理调整。
示范文本见附件